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我院将免费为居民提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将服务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8.预防接种管理。
9.预防接种。
1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保健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1.新生儿家庭访视。
1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13.婴幼儿健康管理。
1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保健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5.孕早期健康管理。
16.孕中期健康管理。
17.孕晚期健康管理。
18.产后访视。
19.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保健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0.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1.体格检查。
22.辅助检查。
23.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分别是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24.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筛查。
25.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26.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
27. 2型糖尿病患者筛查。
28.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29.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
31.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2.健康体检。
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服务人口。
3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3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3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
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0.学校卫生服务。
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0-36个月儿童及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4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43.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84211520、84228509
靖江市新港城医院防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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