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1、各科在医师交班本上应重点对危重患者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
2、医师下班前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情况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向值班医师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3、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必须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域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对治疗有困难看,应请示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4、除危重患者所在科室外,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给予充分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5、重大或涉及多科抢救时,除报本科主任外,还应及时上报医教科,下班后或节假日报院总值班。
6、医教科收到《危重患者报告书》后,必须立即下科室,对危重患者进行访视。重点患者视病情向主管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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